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壹、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位,盡稽核專業之注意及責任執行稽核任務。

稽核主管綜理稽核業務之策劃與執行,除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貳、內部稽核運作

  • 內部稽核目的:

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稽核業務範圍:

本公司內部稽核作業執行範圍包括公司各單位所從事之營運活動,並追蹤其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 稽核作業程序: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內部稽核制度,由稽核室據以執行稽核業務,對於評估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呈送相關主管及各獨立董事查閱,並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參、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

本公司內部各單位每年至少辦理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一次,並由稽核室覆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報告,供董事長及總經理評估並作成本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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